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红河考区
(一)笔试科目
(三)综合成绩
各位考生:
(四)招录计划裁减
保山市
(六)请勿违纪违规。考场均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像。考试期间,组织、人社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卷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笔试后,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请各位考生珍惜机会、诚信参考、远离作弊,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对违犯者,将视情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普洱考区笔试将于2月25日、26日在思茅区举行,为确保您能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相关事宜作如下提示。
玉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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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不得继续答题,应立即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原坐静候。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答题卡。
2.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近期在“考录专题网页”发布的《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并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笔试用品由各级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一)按要求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的必须凭证,务必妥善保管,仔细阅读并遵守所载内容。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七)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笔试时间
丽江市
(十)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40%+(申论成绩×100/申论满分分值)×3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成绩×10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满分分值)×30%+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申论满分分值+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测试满分分值)。
因不遵守考试规定或个人疏忽失误不能顺利参加笔试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监狱系统所属单位(含局机关)和省属戒毒场所招考职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开展,其他招考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
(二)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90分钟起进入考点;开考前60分钟起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2月26日:上午0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测试
掌上春城记者:黄璐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不得继续答题,原坐静候。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
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考点设置情况
二、笔试有关要求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使用手机扫描考点学校场所码,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首场笔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不强制要求在曲靖市内医疗机构检测,纸质或电子版均可),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正在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
四、合理选择住宿及交通方式
(三)进入考点学校方式:曲靖技师学院从南门进入;曲靖农业学校从北门或南门进入;曲靖应用技术学校从南门进入;曲靖财经学校从北门人行通道进入;麒麟区第七中学从西大门(方家巷)进入;麒麟区第十中学从南门进入;麒麟区第五中学从东大门(从北向南出南城门右转上坡对面牌坊)进入;麒麟区北关小学从麒麟南路中段(吉庆桥)南门进入;其他没有做特别说明的考点从学校正门进入。
五、违规违纪处理
(一)《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收集、清点完答卷并发出离场指令后有序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均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考试期间,人社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请各位考生员珍惜机会、诚信参考、远离作弊,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